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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应急管理工作动态第37期
发布日期:2009-12-08浏览次数:字号:[ ]

应急管理工作动态

第 37期

  济宁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2009年12月2日


  ●济宁市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秩序

  ●金乡县举行应急管理知识专题报告会

济宁市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秩序

  目前,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已进入旺季,为做好安全监管工作,遏制各类烟花爆竹事故发生,我市把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作为当前工作重点,并针对当地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制定有效的工作措施,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市安监部门督促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对购进的产品严格把关和验收,严禁采购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的烟花爆竹产品和非法、伪劣产品,对有违规经营行为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罚。同时搞好零售经营企业布点规划,把好准入关,防止出现集中、连片经营现象。各县市、区对烟花爆竹零售点,将明确规定存储限量,并严格控制零售点数量,保证一证一点、专店或专柜销售。加强对济宁市城市“限放区”的管理。在限制燃放区域内,每年的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一,正月初二至十五每日7时至24时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农历腊月二十六日至正月十五日期间允许销售烟花爆竹。“限放区”内各地在设置行政许可时将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销售时限、区域、品种进行相应的许可,同时各部门根据职责,认真实施限制燃放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将建立起公安牵头负责的“打非”工作机制,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责任,重点督促落实“打非”责任制,以政府加强排查、基层组织监督、鼓励群众举报等方式,及时发现并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窝点。重新公布举报电话和当地政府的举报奖励政策,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遵法、守法意识,自觉抵制和积极举报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营造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良好社会氛围。    (市安监局)

金乡县举行应急管理知识专题报告会

  为宣传普及应急管理知识,提高群众的应急意识和抗灾救灾能力,11月28日,金乡县举行了应急管理知识专题报告会。

  会议邀请市政府应急办王宪玲同志作了题为“学习实践《突发事件应对法》,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专题报告。金乡县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分管领导、应急办主任等300余人参加了报告会。市政府应急办主任齐广林出席会议。报告会就《突发事件应对法》的立法背景、总体思路以及确立的主要法律制度等作了详细介绍,并就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如何做好基层应急管理工作进行了阐述。报告深入浅出,内容丰实,反响强烈,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金乡县政府应急办)

报:省政府应急办;

市委书记,市长,副书记,副市长,秘书长,市长助理,

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副主任。

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编  辑:杨  亚     责任编辑:王宪玲     签  发:齐广林

 (共印6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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